一、本中心於(114)年度透過公開遴選方式提供外界展覽申請須知暨簡章,使有展出作品需求之工藝師、工藝團體或大專院校(工藝、藝術相關科系)作品發表、創作經驗分享,提出展覽申請。詳如展覽申請須知暨簡章及展覽計畫書。
二、114年度本中心受理申請之展覽場地,申請者可依需求擇定。
| 工藝文化園區地方工藝館一樓 主題特展區空間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4號)
約52坪/約172平方公尺
| 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 第一展覽室 (苗栗市水源里11鄰水流娘8之2號)
約63坪/ 約209平方公尺
| 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 地下室藝文空間 (苗栗市水源里11鄰水流娘8之2號)
約108坪/約326平方公尺
| 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 三樓中壇區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1號)
約20坪/約60平方公尺
三、展覽時間
(一)每檔展期以一至三月為原則,本中心得參酌需要調整之。
(二)申請展受理申請展覽場地及檔期時間:
工藝文化園區地方工藝館一樓 主題特展區空間 114年10月01日至12月31日
苗栗分館第一展覽室 114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
苗栗分館地下室藝文空間 114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
臺北分館三樓中壇區 114年10月01日至12月31日
四、申請時間
113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向本中心苗栗分館提出展覽計畫申請。文件送交方式以郵寄或親送辦理,須於113年 12 月 25 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或專人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展覽計畫書」逾期恕不受理,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苗栗市水源里水流娘11鄰8-2號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苗栗分館收。
五、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 037-222693分機106 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