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為鼓勵工藝創作、推廣生活工藝及工藝美學與增加工藝家知名度,特提供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場地,公開徵求展覽提案,歡迎工藝家、設計師、工藝協會、相關學校及學生提出展覽計畫。
一、 辦理方式詳見「展覽作業要點」。
二、 審查結果區分為:「合辦」、「協辦」、「自辦」及「未通過」,評審標準詳見「展覽作業要點評審標準」。
三、 於每年六月十日至七月三十日期間為原則提出展覽計畫,文件格式詳見「展覽計畫書(表格文件)」。
四、 經審查並排定展出日期後,須與臺北分館簽訂展覽合約書,始得進行後續展覽事宜,詳見「展覽合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