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宗旨】
為鼓勵國內具潛力之設計人才投入臺灣工藝創新與技術傳承,賦予傳統工藝新樣貌,中心秉持自民國97年起推動之「工藝新趣」計畫初衷,持續建立大專院校與工藝師之合作模式,補助國內大專院校藝術設計相關系所學生,於畢業製作或專題設計階段,創作兼具「工藝底蘊(材質、元素或技法)」、「當代生活思維(型態與趨勢)」及「趣味新貌(創意、趣味及新穎性)」之工藝設計作品;其作品定位須展現工藝美學與價值,並兼顧商業量產(可複製性)與市場接受度(銷售潛力)。
【獎補助對象】
由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之藝術設計相關系所學生組成團隊,或由老師召集學生組團提案申請。每組團隊須包含「1位團隊代表人(設計指導老師)」、「3至5位的學生成員」及「1位合作工藝師」。
一、團隊代表人(設計指導老師):具備工藝、設計、美術等相關領域專長。具教育部認可之大專院校合格專任講師以上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團隊學生成員: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藝術設計相關系所(如工藝、設計、美術等)之在學大學生或研究生;具中華民國國籍或依相關法規入學之非本國籍學生(含外籍生、僑生及港澳生);不限應屆畢業生。
三、合作工藝師:長期使用工藝媒材從事工藝創作、設計及製作,致力於工藝保存、傳承、發展及創新,且具備優良事蹟、獲獎紀錄或社會貢獻者。具中華民國國籍。
【徵選主題】
依據工藝設計發展趨勢,聚焦「數位科技與工藝創作」、「永續價值與循環設計」及「在地風土與社區共創」等三大徵選主題。
【補助內容】
(一) 補助額度與名額:每案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42萬5,000元整,預計徵選5-7案。
(二) 補助項目:設計指導鐘點費(團隊代表人)、設計規劃費/作品製作及材料、配件耗材等(團隊學生成員)、技術指導鐘點費/教學材料、五金工具耗材等(合作工藝師)。
(三)其他獎勵:個人資歷認證、媒體曝光與跨界資源媒合輔導等。
【投件與審查作業】
(一)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8日止。
(二)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避免系統壅塞,請儘早完成。
(三) 線上申請連結:https://gov.tw/a2J
(四) 應備文件:提案計畫書、大專院校團隊資料、工藝師合作意向書、提案計畫相關同意書、切結書 (請依據附件格式及說明撰寫)。
(五) 審查作業:分為「資格審查」與「簡報審查」兩階段辦理。
【注意事項】
為提升補助效益,本期補助徵選規定已進行部分調整,請於投件前下載並詳閱最新修訂版簡章,避免因引用舊制規定而影響相關權益。
【聯絡窗口】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設計組
周小姐(049)233-4141分機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