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依據
一、臺灣工藝文化產業中長程計畫(112-115年)國際工藝村建置營運事項。
二、「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推展工藝文化產業與工藝傳承補助要點」。
貳、保溫計畫定義
「保溫計畫」係指在國際工藝村正式營運前之整建及籌備期間,透過一系列深具工藝精神與在地文化特質的展演、體驗、紀錄與推廣行動,持續維繫與激發公眾對基地未來願景之關注與參與熱度,確保基地營造與營運理念在社會脈動中持續發酵。
參、保溫計畫目的
本計畫希冀透過本中心與民間單位共同合作,由民間單位由下而提出有助於未來國際工藝村駐村機制建立、跨域交流合創等各項計畫,誘使更多全球工藝學習及產業投入人口匯聚。
肆、申請資格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法人或團體(如:協會、基金會等),負責人必須為中華民國國籍。
伍、申請期限
自簡章公告114年7月7日(星期一)起至114年7月21日(星期一)為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陸、相關補助說明
一、徵選名額:預計徵選補助1個單位,實際核定名額依審查會議決議而定之。
二、規劃內容:
(一) 依計畫目標由提案單位自主提案申請,提案內容應包含但不限於國內外工藝相關藝術村趨勢、藝術進駐系列講座、青年工藝規劃、工藝展演、工作營與體驗活動、工藝走讀行程、未來營運建議…等及其他有助於國際工藝村未來營運之活動,各活動次數及規模由提案單位思考,並應於補助額度內,發揮最大效益。
(二) 提案計畫須訂出KPI指標,另根據規劃之活動,擬訂問卷調查,進行民眾參與之反饋進行分析,另應將各項執行計畫成果結合SDGs並進行分析,做為未來政策擬定之建議方向。
(三) 獲補助單位須與本中心討論計畫內容並依審查委員意見提交修正計畫書,另須完成結案成果報告一份,並提供及授權本中心用於公開宣傳,以提升計畫的社會參與度。
三、計畫補助經費額度:
(一) 每一申請單位以提出一案為限,補助金額原則以新臺幣100萬元為上限,且自籌款應至少占總經費之30%。
(二) 實際補助金額以審查委員視提案計畫之規劃完整性、創新性、持續性、可行性及預期效益等內容決議之。
柒、申請與審查機制
(一) 有意提案申請之單位,請依申請計畫表及計畫書格式撰寫,並應於本申請送件截止日前,將規定之提案計畫書等文件送達本中心。
(二) 由本中心就申請者資格、應備文件資料等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申請文件是否齊全且文件內容齊備;如有欠缺將通知限期補件,完成補件後始進入審查階段,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則不列入審查。
(三) 符合本補助案相關規定之單位,依本中心通知出席評審會議,就所提之提案計畫書內容進行簡報,並接受有關問題之提問。
捌、本中心將於審查結果核定後,以書面方式通知受補助單位,並於本中心官方網站(https://www.ntcri.gov.tw/)公告受補助名單。
玖、聯絡窗口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技術組 李小姐
聯絡電話:(049)233-4141轉236
電子信箱:cclee@ntcr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