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目的
本計畫目的以確保台灣纖維工藝材料來源、穩定需求及推動發展,從材料端生產及加工階段開始研發,投入適當的技術及設備,透過設備研發成立初級加工據點,提昇材料加工技術,確保材料品質及產量,強化工藝基礎,並整合上下游相關單位,讓生態鏈中各個角色包括:農民、在地社區、協會與學校相互扣合,以區域型分工並結合成生產動能,推動纖維產業的復興,以「漫活 SLOHAS」的精神,形成綠工藝的微型產業再逐步擴大漫延出去。
114年度以月桃為主要發展項目,除了有文化、環保的價值外,隨著傳統纖維工藝的推動發展下,目前市場上產生了相關的需求,為提供使用者足夠的材料可以運用及進行後續市場開發,擬定補助計畫,期能達到台灣在地材料自產自用的目標,進而推動發展至國際市場。
貳、申請資格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法人、團體或組織(如:協會、合作社等)、國立學校等,負責人必須為中華民國國籍。
參、相關補助說明
一、補助對象與補助期間
(一) 補助對象:國立學校、依法設立或登記之法人、團體或組織。
(二) 補助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10日止。
(三) 合作對象:提案單位可找到合作之對象以擴大相關材料加工製程之效益,並簽合作同意書。
(四) 申請材料加工設備用地要求:材料處理設施搭建之土地應為合法農地或符合土地編定規定之土地,申請者須具備土地完整使用同意文件,如土地共有人同意文件(分管證明、土地使用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等。
二、 補助說明
(一)本計畫主要作為啟動示範性計畫,補助產出之成果需確實供應於相關工藝的使用上,不得流於其它目的使用。
(二)本計畫補助提案內容說明:
1. 材料加工製程及品質優化設備研發:今年度以月桃材料處理加工及品質優化設備研發為主(如材料製程優化改良、加工工序輔助等)只要具有降低生產端成本及促進產業發展之各式相關設備皆可,本項補助金額依審查結果公佈,以先前已投入相關纖維植物復育種植之單位為主要申請者,且已有種植量化生產規劃及生產實績,獲補助者需整合及協助提供相近區域種植單位使用,成立初級加工據點。本項目以國內自行研發之設備為主,不補助現成之全新設備,提案者需提供相關設計圖稿及規格,補助通過後需提出研發過程紀錄等,每案補助金額依審查結果公佈,補助之設備應將設置前、中、後階段分別拍照建立資料以備查核,設備應標示「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補助」字樣,大小長寬5公分以上,並以耐用材質設置,補助之設備5年內不得轉售或轉讓。
2. 成果發表:需配合研發成果辦理一場次發表會。
三、計畫補助經費額度:
(一) 每一申請單位以提出一案為限,補助金額原則以新臺幣120萬元為上限,自籌款應至少占總經費之15%。
(二) 實際補助金額以審查委員視提案計畫之規劃完整性、創新性、持續性、可行性及預期效益等內容決議之。
肆、申請與審查機制
有意提案申請之單位,請依申請計畫表及計畫書格式撰寫,並應於本申請送件截止日前,將規定之提案計畫書等文件送達本中心。
一、申請流程:
(一)申請應備資料包括:
1. 提案計畫書含補助申請表(撰寫格式如附件一),包含依法登記之證明文件。
2.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紙本一式1份)。
3. 合作意向書(撰寫格式如附件二)。
4. 未重複接受補助切結書(撰寫格式如附件三)。
(二)為利於本中心彙整,除將實體文件寄送至本中心之外,另請將上述四份文件電子檔案email至cfhsiao@ntcri.gov.tw,紙本資料郵寄內容及送件地點:
可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54246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3號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技術組 蕭小姐 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單位全銜」、「2025年台灣工藝技術及材料加工研發補助計畫」。
(三)申請送件及執行期限:
1. 申請送件:自簡章公告起至114年8月17日(星期日)寄達或送達本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 計畫執行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1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