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預告訂定「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
三、「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藏品圖像使用收費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tcri.gov.tw)「最新公告-最新法規」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典藏組
(二)地址: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3號
(三)電話:(049)2334141分機259蘇小姐
(四)傳真:(049)2300545
(五)電子郵件:lcsu@ntcri.gov.tw
承辦:典藏組 蘇玲君 049-233414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