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桃源美展
- 類 別:
- 美術類競賽
- 期 間:
- 113年 6月 3 日上午九時至 6 月 28 日下午四時
- 來 源:
- 桃園市立美術館
- 連 結:
-
:https://tmofa.tycg.gov.tw/
壹、 宗旨:鼓勵具有傳承與創新精神的美術創作,培育藝術人才,帶動國內藝文發展。
貳、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桃園市立美術館
參、 展覽場地:桃園展演中心(機關有修改展覽地點之權利,場地資訊詳「附則」)。
肆、 參賽辦法
一、參賽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並持有居留證之藝術創作者,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
二、徵件類別:「繪畫與書寫類」,包含水墨、膠彩、書法篆刻、油畫、水彩、版畫共6類。
三、參賽作品規範:
(一)參賽作品須為民國111年(西元2022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
(二)參加類別不限,每類限送一件,同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覆參賽。
(三)凡參賽者應遵守徵件簡章規定,並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切結書及個資聲明。
(四)有下列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金及獎座(狀),且三年內不得再送件參賽:
1. 抄襲、偽冒、重作、臨摹、代為題字或冒名頂替等之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議確認失格者。
2. 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 曾公開徵件比賽(學校除外)之得獎作品。
4. 違反本簡章規定且情節重大者。
四、收件方式:
(一)初審送件:
1. 線上報名:請於 113年 6月 3 日上午九時至 6 月 28 日下午四時,至桃園市立美術館官網報名(網址:https://tmofa.tycg.gov.tw/),逾期不受理。
2. 提交之報名資料:
(1) 個人資料、作品資料、參賽作品檔案、切結書、個資聲明、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2) 參賽作品圖檔規格和數量詳見「五、作品規格表」之各類初審上傳資料。
3. 初審資料填寫、圖檔上傳不完全者不予受理。
(二)複審送件:
1. 通過初審者,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依限提送原件至指定收件地點,逾期視同放棄。
2. 作品規格詳見「五、作品規格表」之複審送件規格。
其餘相關規定請至桃園市立美術館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