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法第26條子法:「營利事業捐贈文化創意相關支出認列費用或損失實施辦法」,業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會銜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行政院新聞局於99年9月7日以文?字第09920194022號、台內營字第0990819904號、台財稅字第09904528300號令、經工字第09902637850號、新綜一字第0991000110A號發布,發布令(含附件)詳見附件。
展覽/活動日期:2010/10/05 ~ 2010/10/05
承辦:育成中心 李家珍 049-2334141#118